4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2021年度全国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情况的通报》中提到,基本药物主体地位不明显,二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占比45.73%,较2020年下降1.06个百分比。毋庸置疑,基药的主体地位和使用广度都被要求进一步提升。
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规定,基药目录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尽快修订基药目录成为业界普遍心声。基于基药目录的现实意义和疾病谱的重大变化,修订新版基药目录须考虑多重因素。
适当拓宽慢病常用药数量
疾病谱变化是影响基药目录调整的重要因素。疾病谱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人口结构、生活方式、生存环境及医疗技术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近年来,威胁人类生命的慢性疾病主要是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退行性疾病等。根据第7次人口普查数据,2022年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经达到2.6亿,老龄化人群的慢性病发病率高达50%,约有1.3亿老年人患有各种慢性病,其他人群约有5000万慢性病患者,合计1.8亿人。未来30年,我国人口步入加速老龄化阶段,到2050年,60岁以上人口数量将超过4亿,占总人口比例近40%。其中,慢性病患者将高达3亿。
有研究指出,慢性病导致的疾病负担占总疾病负担的近七成,看病贵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因此,基药目录调整必须适应慢性病已成为影响居民健康与预期寿命的重要因素这一变化。尤其是必须能够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预防、治疗的需求。现有的基药目录品种数量已不能满足患者用药需要,需适当拓宽基本药物目录中慢病常用药品的数量。
提高集采品种与基药匹配度
经济性与可及性是入选基药目录的重要条件。在国家已组织开展的七批药品集采中,共涉及294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3批4类耗材平均降价超80%。叠加地方联盟集采,累计降低药耗费用超4000亿元。
集采药品与基药有着天然的吻合性。一是集采品种质优价低,符合入选基药目录的要求;二是在集采和国谈下,越来越多新药降价,为基药目录扩容提供了有力支持。如果集采品种纳入基药目录,将提高百姓用药的可及性,并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据了解,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共纳入234种药品,其中基本药物115种,占49%。特别是在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常用药品中,集采药品与基本药物的匹配度较高。
注重临床需求与医保政策同频
医保药品目录和基药目录是我国两个重要的药品目录,两者既有联系,更有区别。相对安全和相对便宜是二者的共同特征,但基药并不全是医保药品,医保药品也并不全是基药。
笔者认为,基药目录调整应该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医保政策调整需要基药目录调整同步跟进。例如,2018年版基药目录收录的685个药品中,除了复合磷酸氢钾注射液、藿香正气合剂、唐草片3个品种外,其余682个品种全部纳入2021版国家医保目录。又比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机制将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范围,就是希望有更多在临床上常用的、适合基层慢性病防治的药物进入基本药物目录,从政策层面推动相关基层用药的可及性,实实在在惠及患者。
二是注重临床需求,突出药品的临床价值遴选基本药物。2018年的基药目录调整摒弃了从医保目录内遴选基本药物的观点,有11个新增品种为非医保药品。新一轮的目录调整,将重点强化基本药物的功能定位,更加注重临床需要。
总之,无论基药目录如何调整,进入基药目录的条件都不会改变,即坚持“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新一轮的基药调整,必须与疾病谱变化、国家集采药品变化、医保药品目录变化紧密联系。从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创新性、适宜性、可及性六大维度全方位评估药品,通过科学的综合评价,筛选出更有价值的药物纳入基药目录。
(本文作者系广州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教授)